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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庐子夜 | 这个世间亏欠了徐志摩
◆ 寄 北 | 春城何处不飞花
◆ 李 影 | 50岁的“特别生日礼物“
◆ 赵钟鸣 | 诗词三首

这个世间亏欠了徐志摩

文/乡庐子夜

这个人世间,不但养不起诗人,而且我总感到还是亏欠了许多诗人的。离我们最近的年代,是1989年早逝的海子,他只活了25岁;较远年代的是徐志摩,死于1931年,年仅34岁。一直想写写徐志摩的事,2021年11月19日是他的九十年祭日,正好是作某种思考的因由。

有一个场景始终在我头脑里是深刻的印记,就是当徐志摩遇难后,许多文化名人追记葬礼的相关细节,包括对“惨状”的描述。其中有沈从文的回忆,这样写的:棺木里静静地躺着的志摩,戴了一顶红顶绒球青缎子瓜皮帽,帽前还嵌了一小方丝料烧成“帽正”,露出一个掩盖不尽的额角,右额角上一个李子大斜洞,这显然是他的致命伤。眼睛是微张的,他不愿意死!鼻子略略发肿。想来是火灼炙的,门牙脱尽。额角上那个小洞,皆可说明是向前猛撞的结果(沈从文:《三年前的十一月二十二日》)。

我特别注意到,给徐志摩戴了一顶瓜皮帽,好像突然感到人们刻意把他打扮成小孩模样,似乎是回味他那孩童式的天真给世间留下的感慨和唏嘘。在我们这个年代,市上是不戴瓜皮帽的,因为瓜皮帽给人的视觉是有些滑稽和逗乐,有时是从年画或连环画中看到小孩戴瓜皮帽,那是一种童趣的符号。而徐志摩本质上是一个长不大的“大孩子”,所以瓜皮帽戴在他头上,也算“盖棺定论”式对他人生的一种了结。这是我自以为是的感想。后来,在编辑民国时期风俗的相关文稿,查阅资料时,才知道瓜皮帽是流行于明、清、民国三代的一种首服,又称六合一统帽、六合帽、六合巾、西瓜帽、瓜壳帽、瓜拉冠、秋帽、困秋等,因由六块黑缎子或绒布等连缀制成,底边镶一条一寸多宽的小檐,形状如半个西瓜皮故而得名。据说,明初朱元璋大力推广瓜皮帽,因“六合帽”概含“天、地、东、南、西、北之一统”,意在为新兴王朝取吉兆。这帽从明清一直流行到民国。

因此,瓜皮帽不是我想像的那样是小孩玩儿的饰品,而是一种正经或正式的首服。所谓为了追念徐志摩的孩子品性,不过是自己的选择性联想。但是,问题又在于,到民国时代,尤其徐志摩的时候,西学东渐,时髦青年人尤其是知识份子,一般追捧西式的礼帽,并以此与长袍、马褂相搭配,从胡适到徐志摩,都是这样一身打扮的。所以,我还是经常脑中徘徊给徐志摩戴瓜皮帽有何特别意义。人的固执和联想的本能,是没有办法的,但于我总认为是事出有因的。而且这种联想,其实离现实也没有差距到哪里。那个年头,世道是那么黑暗和冷酷,文人和官场混为一体搞不清,唯独徐志摩还是保留了些许的童真,他活着许多人欺负他,死的时候才会惦记他的童心,以一顶瓜皮帽表达哀思,代表人世间对他的亏欠,让他永远活在孩童般的单纯中,活在诗歌和爱情中。就像林徽因在徐志摩周年祭日写的诗《别丢掉》一样,那种追忆和缅怀中体现出的清冷哀怨以及伤感与痛苦,是一种对“可遇不可求”的惋惜,全诗三个关键句:“别丢掉”、“这一把过往的热情”、“你仍要保持着那真”,三句中三个关键字,一个情字,一个真字,再加一个热字。远比徐志摩理性和现实的林徽因,知道这个世界少了徐志摩就意味少了什么,所以,任谁也无法离开徐志摩去作其他人的想像。作为人世间的一部分,林徽因也是“亏欠”徐志摩的,却也知道“真”的美好,并劝九泉之下的徐志摩“别丢掉”,可见世人对有些东西还是留恋和需要的,所以就有了这样的诗句:“你向黑夜要回/那一句话——你仍得相信/山谷中留着/有那回音”。

我一直以为,徐志摩在那个年龄突然死去,应该是他唯一的宿命,或者说是死得其所。因为,以徐志摩的“情”和“真”,他是无法在那样一种社会中生存下去的。那架失事的飞机,不但在11月19日摧毁了他的肉体生命,而且把他的精神撕裂在从上海到北京的这一条致命航线上。北京那头除了有他追了多年没成的林徽因,还有世俗的粮票,而上海这头有不肯放弃灯红酒绿而随夫赴京的陆小曼,他为了一张廉价的免费机票,同时,又背负着满世间的舆论指责,不谙人情世故险恶,又不懂如何回击恶人,在这个世间上继续生活下去,不但是一种折磨,而且实在不知道以后还会发生什么事,甚至会毁了一个诗人。因此,一个名叫徐志摩的肉体消失了,而一个充满诗意和情爱的烛光,却就此点燃,一直在黑暗的世界中照亮许多人的精神。

那一刻他死去,从此不会再长大,一切美好的东西也就此凝固。现在许多崇拜徐志摩的文学青年,应该为此而感恩。

徐志摩生长的那个年代,是一个黑暗的年代,也因此是一个充满寻找光明的年代。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,我们所知道的那些著名的文化人,其实都曾经在政治活动中是热血青年。胡适不必说了,像鲁迅和周作人,二人甚至对日本的新村运动(即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公社)产生过极大的兴趣,而且参与和体验过。他们认为社会和世界有变局,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唤起人心推动变革。问题是,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观念和行为方式是,“年轻时不左倾是没有良知,年大了以后还是左倾就是没有理性了”。

徐志摩从一开始并不是个诗人,而是充满了乌托邦理想,是一个自以为“革命家”的青年。他曾回忆说,“一个在三十岁以下的人看了现代社会的状况而不是革命家,他不是个痴子,定是个傻瓜。我年纪轻轻,不愿意痴,也不愿意傻,所以当然是个革命家”(《南行杂记》)。他这种理想主义,与当年的大多数作家都有同样的开始。问题是,许多热血青年后来都走上了理性之途,包括鲁迅和周作人后来的发展,显然都是越趋成熟和冷静,他们理所当然不能免俗。但是,对徐志摩来说,一方面他同样避免不了那种从追求、疑惑到失望的轨迹,用他自己所说的“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”(《猛虎集序》),另一方面,他又恰恰总是“长不大”,他一直为自己的理想世界去闯荡,但是却动辄就把自己的退路断了。在人世间,这是一种难得的可爱和罕见的真情,却也是他命运的致命之处。

徐志摩没有像鲁迅和周作人到日本的经历,他在父亲的支助下去美国留学,父亲要他学金融学,他的“野心”却是梦想当“中国的Alexander Hamilton”(美国政治家,曾任开国总统华盛顿的秘书)。他在美国学政治和历史,充满雪耻图强的热情,最可爱的是,他和同室的四人协定章程,每天早晨六点起床,七点举行朝会,晚上唱国歌,十点半就寝,甚至参加大学的军训,以便回来报效祖国。这个时候,他对社会主义学说产生了兴趣,但是他本质上又是一个与世疏离的天才,而且性格容易冲动,他从哲学中寻找自己的思想根据,突然又迷上了罗素的思想。他以为罗素肯定会接受自己作为弟子,于是,在还没有同罗素联络下,自己突然“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学大博士的引诱”,直接坐船去英国寻找罗素了。这种举动是胡适、鲁迅、周作人、沈从文等都做不出来的,徐志摩是一个完全缺失理性的“大孩子”。问题是,他风里浪里好不容易到达英国伦敦后,才知道自己崇拜的恩师罗素已经被伦敦大学除名,此时已到中国讲学去了。这无异是徐志摩人生中的一大遗憾,甚至是一大败笔。

这一败笔,使中国少了一个未来有可能的哲学家或政治家,却产生了一个充满情感逸事的诗人。徐志摩不能再回美国,于是用他的话说就在英国“混”了,也学过经济学等。英国两年他基本是在剑桥大学度过的,剑桥的自由风气把他陶冶成一个浪漫主义的诗人,而且在那里他认识了正在英国留学的陈西滢,以及外交家林长民,从他那里认识了其女儿林徽因,于是我们所知道的徐志摩的大多数故事,便就此展开。不管如何,徐志摩不恋学位,不恋金融家的实惠,而醉心于哲学和社会改革,毕竟还是一个非常有理想主义的青年。而这个所谓的“理想青年”,少了同类人中间那种利益和仕途的谋算,这就是一个人与众不同的另类性格。徐志摩或者把诗人的情操融进了政治的理想中,或者把政治的理想演化成诗人的行为模式,虽然都让人感到有一种美学的观感,但两者毕竟是对立的世界,一旦逾越,就形成展示过程中的致命弱点。徐志摩与当时同类的政治和文化精英有迥然不同的命运和下场,这是一个最要害的原因。这种人对世间是无害有益的,但世间往往是亏欠这种人的。

所谓人世间,无非就是三方面的关系总和,一是人的社会关系,二是人际情感关系(包括家庭和亲情),三是职业或职场关系,徐志摩都无法处理好,或者说,是这样一个人世间无法让他处理好。非常有意思的是,徐志摩在英国尤其是剑桥那几年,他是相当讨人喜欢的。他同狄更生成为好朋友,狄更生喜欢戴徐志摩送给他的中国小圆帽(应该是瓜皮帽罢),两人长期保持友谊。徐志摩在英国很有人缘,所以结交广泛,穿着一身中国长衫,出入于各大学和组织,在各种沙龙里周旋自如,他对人无恶意,别人对他也以善处之,加上有林徽因这个红颜知己,那几年应是徐志摩最快活和最轻松的日子,犹如小孩般的天真和享受。剑桥那一方水土使徐志摩以为就代表了英国,于是他在贬斥德国、法国和美国后,说世界上比较像样的地方“就是英国”,这其实就是他自己内心的乌托邦想像。

当回到中国后,这一方水土显然不同于剑桥,在卷入了要涉及其他人的事件时,这个世间对这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就是险恶的了。徐志摩自以为是的单纯理想,有时其实是一种清高。他在上海期间,想从政治回归到诗和文,从事写作和教学,以示与要做政府“诤臣”“诤友”的胡适等人不同,这种行为模式是很符合他的天性的。这种天性甚至引起茅盾的重视,说他“有一颗艺术家的良心”,“五四以后的新诗人中,徐志摩有着重要的地位,他是中国资产阶级的代表诗人,是很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的”(《论徐志摩》)。茅盾说徐志摩三十岁左右正处在“变”的关口,没详说变什么,但徐志摩那种小孩式的思维和行为模式,却是许多不同的人期待“变”的。可惜他是变不了的。

这个民族不养诗人的,当然不只徐志摩,诗人得全靠自己的经营才能出诗,有些甚至是要在“诗以外”做文章才能得以生存下去。然而,这于徐志摩来说,全是他的短项。徐志摩不但坚持“纯艺术”的宣称,而且也坚持“纯爱情”的追求,在那样一个凶险的人世间,这无异更为自己埋设了人生的地雷。那个年代,中国的文学界是超乎人想像的复杂,不要说革命派和自由派水火不融,就是每个派别之中也是宗派重重,稍有碰撞都会大干一仗。徐志摩的诗吸引了一部分人的注意,却也为有的人侧目,他不会主动攻击别人,却不免遭受流弹。当时刚进入《晨报》副刊的主编孙伏园,因为发《阿Q正传》而与鲁迅关系极好,于是发了一篇鲁迅讽刺徐志摩的打油诗。报纸这样做显然不妥,于是被总编辑刘勉己抽下来,而孙伏园事后知悉,愤怒责问刘勉己并挥拳击去。这拳打没打到,后来有不同传说,孙伏园自己也有几个版本,这都是后话,但徐志摩随意遭名师讽刺和糟蹋,也可由此一见。鲁迅和徐志摩两人的领域、职业和利益构不成敌对关系,两人既无恩怨也无纠纷,因此,随意拿徐志摩开涮,基本上是不把他放在眼里,可以像个小孩子随意说上几句。

二三十年代中国文坛的不单纯,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,不但夹杂了无可避免的宗派主义,而且也无缘无故有许多个人恩怨,这种世道并不是徐志摩这样的人所能应付的了。即使他空难致亡,世人对有些事仍然耿耿于怀。平素与徐志摩并不来往的女作家冰心,在致梁秋实信中坦承“人死了什么话都太晚,他生前我对他没有说过一句好话”,然后刻薄地说,“究竟是『女人误他?』还是『他误女人?』志摩是蝴蝶,而不是蜜蜂,女人的好处他得不着,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。”显然冰心的怨怼是冲着女人去的,只是随意把他捎带了。徐志摩死后两年,冰心还发表小说《我们太太的客厅》,这是公认的以徐志摩为原型的影射作品,女主人公原型大家认为是林徽因,冰心不承认,后来说是陆小曼,但既然是小说,倒是不必拘泥于细节,问题是,作品发表后林徽因把从山西带回的一坛山西陈醋送去给了冰心,这种女人之间的微妙心思还是说明问题的。

冰心和林徽因其实是两个女人的冷战,把无怨无仇的徐志摩牵扯进来,是徐志摩的倒楣,但起码说明了,那个世间对徐志摩的伤害是轻而易举的,许多人认为对无权无势的徐志摩随意地亏欠一下,是不需要经过风险评估的,尤其对他的男女情事进行落井下石,隐约之间还可为自己占据道德制高点。

愤怒出诗人不适用于徐志摩,他很少有“愤怒”,反而应是“爱情出诗人”。对于一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来说,“唯美派诗人”徐志摩闹出的事,基本上都是他自称的“纯艺术”和“纯爱情”所致,这是没有办法让他改的,但事实上也有他的理由。徐志摩追求林徽因,最初的障碍是尚未和前妻张幼仪离婚,但当他与张幼仪离婚后,仍然遭到自己的恩师梁启超的坚决反对,这固然难以避免仗势欺人之嫌,问题是徐志摩后来与陆小曼结​​婚,心地善良的他邀请梁启超为自己证婚,没想到两位新人在婚礼上领受了一通严厉的训斥,这就是史上独一无二的“证婚词”。人们可以从善良方面进行解释,美其名曰对学生的“关心和爱护”,但新婚大吉不应有这种举止的,尤其梁启超毫不避嫌(毕竟他的儿子娶了林徽因),当众批评新人,确实是过分的。也许在梁启超看来,徐志摩既然长不大,不妨随便训斥一下,谅徐也不会反抗。结果当然是这样,徐志摩和陆小曼双双聆听训斥,忍受这种婚礼的尴尬和无理,反倒凸现了两人的可怜,而徐志摩的可爱,也就同他的本性一致了。

这个人世间对徐志摩的亏欠,就是这么实在的。徐志摩的“纯艺术”和“纯爱情”,实在是由他的生性本质决定的。作为中国诗坛上一颗灿烂的明星,徐志摩的世界观没有被任何意识形态主导,超越党派,超越主义,超越阶级,是一个纯情的诗人。这是徐志摩给我们文化留下的真正遗产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他在男女爱情方面,有他不周或不妥的失当,但人们应该注意到一个事实,对所有人的感情,他都是公开光明的,是以感情为先,没有任何利益交易,而且敢于作出个人的牺牲。有些事放在别人那儿是极要隐秘的,唯徐志摩却像小孩一样,包括狎妓和拈花惹草之事,凡事向陆小曼如实禀告,“我是透明的,我把一切都告诉你。”只是两个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,互相不懂体谅,或者相互折磨,这个世界要不亏欠徐志摩,也是说不过去的。

坦诚地讲,被人们津津乐道的徐志摩情事,在二三十年代那个文化和社会背景下,不能算是什么太出格的事。他与林徽因的故事,有非常美丽的一面,人们指责他无非还有前妻张幼仪的婚姻。本人妻妾在旁的梁启超以道德高度训斥徐志摩,当有时空倒置之感。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是那个时代的不幸,作为一个新文化时代和接受过西方完整教育的诗人,他本来就应有对追求感情幸福的认知。他与陆小曼婚姻的不幸,既与两个人没有长大有关,也同徐志摩父亲气愤之下断绝经济之助有关,这些都构成了人世间对徐志摩的亏欠。

问题在于,后来人们关注徐志摩的“情事”,更多地是着眼于实体的人和事以及有故事性的细节,但是,却忽略了从中透显出诗人关于爱情的理想境界和想像,就如多年以后,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:“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,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像出来的林徽因,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。” 林徽因是当事人之一,显然她自己这种通过近距离的观察和感受,还是能打开徐志摩爱情观的一把钥匙。

林徽因应该也是亏欠徐志摩的,但是,她应该知道徐志摩在人世间留下了什么,而且是稀缺和值得珍惜的。人们当然无法得知她和徐志摩之间究竟有哪些真实故事,但是,那首《别丢掉》却清点了徐志摩的人品和精神,无论她是否感到自己有无亏欠徐志摩,但至少她从徐志摩那儿感受到了生命的真实,灵魂的反思,人生终极的探索。真实的而不是表面上的徐志摩,可能是林徽因一种潜藏的永恒审美。

徐志摩直至死,做的都是两件事,一是诗,二是爱,而他从来不做的两件事,一是写诗时不在“诗”之外做文章,二是谈爱情时不在“情”之外做文章,他的诗有私人的感情,但没有“私货”。很少对他人有恶意,批评他,就像欺负小孩一样,他最多回几句,却从不作私人攻击,说徐志摩与人为善实在是不过分的。徐志摩的性格,是一种长不大的小孩子,例如不会撒谎,这种性格既不适合从政,也不合适去做那些需要成年老道才能完成的风流韵事。悲哀的是,这两种事他都想去做,这就是一种宿命。这种人要在那样一个人世间生存和实现自己的理想,当然是不识时务的,他在34岁那年乘上那架致命航班,实在可以说是“死得其所”,是造物主给他设置的解脱和逃离苦难的命定机制。

徐志摩身上那种“诗”和“情”的天赋和天性,具有美的审视价值,但这并不说明他本人就是一个道德至高者,一方面这个道德概念在这里很难有一个标准界定,另一方面徐志摩本身的脆弱和孱软,都使他的性格和命运呈现了极大的复杂性。那个致他于死地的人世间本身也是复杂的,有亏欠他的,但有一个人肯定是没有亏欠他的,这个人就是陆小曼的前夫王赓。王赓也是一个文化人,从美国西点军校毕业,算是文武兼备,为人真诚不疑,因为托徐志摩照顾陆小曼,酿成此后的风波和悲剧。手里有枪的王赓虽曾怒而走上极端,但还是冷静下来,最终成全了陆、徐二人。被世间亏欠的徐志摩,在这件事上是亏欠了王赓的,这个帐徐志摩心中应该是清楚的。王赓是成功人士,当然不像长不大的徐志摩和陆小曼,他的放手为悲剧设置了停损点。王赓是这些故事中唯一也是最无辜者,这个社会里很多人是不如王赓的,这在历史中应该是有一笔的。凭心而论,王赓和徐志摩都是性情中人,这是他们成为好朋友的原因,唯一的差距是王赓少了徐志摩那种不顾一切的浪漫主义,这也是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悲剧漏洞。离婚后王赓终身未娶,但仍关心和爱护作为前妻的陆小曼,即使在徐志摩死后仍竭尽己力照顾她,这都是佳话。王赓的故事是这个世间亏欠徐志摩的一种补充和平衡,不从悲剧美学的角度去审视,就很难摆脱好人和坏人评判的纠缠。

徐志摩死后,蔡元培为其写的挽联是:“谈话是诗,举动是诗,毕生行径都是诗,诗的意味渗透了,随遇自有乐土;乘船可死,驱车可死,斗室坐卧也可死,死于飞机事件偶然者,不必视为畏途”。蔡元培应该认为这是命运给徐志摩的设定,一个无法从诗歌和感情走出来的人,一个不愿意从小孩的天性成长为老滑世故的成年人,迟早总有一天会面对肉身的终局,不让被人津津乐道的故事继续延续下去,而把那些最美好的东西形成一个定局,才让我们今天有了这样一个可欣赏的诗人。人世间固然亏欠了徐志摩,但徐志摩却以自己的诗(也包括故事),为这个亏欠他的世界作了回报,人们应该为此感慨,也应该感动。

 (本文写于2021年11月)

作者简介: 乡庐子夜,真名张志业,加拿大华裔学者,《文化中国学刊》总编辑,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,国际儒学联合会(北京)理事。1979至1982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新闻学,获文学硕士学位,毕业后任职新闻单位,参与多份报刊的创办和编辑工作。1992年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(UBC)法学院任客座研究员。1994年创办以“文化中国”为名的学刊。

春城何处不飞花

文/寄北

温哥华的春天真是美得无可比拟。我好久没拿到超速的罚单,除了罚怕了以外,功劳都得归她。

从三月开始,先是粉嫩粉嫩的李子花和皎洁如月的樱花,然后是纯洁高贵的广玉兰,再然后是姹紫嫣红的杜鹃和铺天盖地的复瓣樱花。棵棵都开得艳光四射,一副不到极致誓不罢休的派头。每天一出门,眼睛便如久不近女色的花花公子,忽遇一群明眸皓齿的仙子,左看看不够,右看更看不够。就连温哥华的树叶子也都非同凡响,片片都有和花们一争高下的劲头。最好看的一种,开白白的灯笼似的成串的小花,并不起眼,新发的叶子却是红颜色的,齐齐地聚在枝头,老远就把你的目光捉了去。如果前一晚下了雨,第二天的路上便洒满了花瓣。缓缓地在上面走着,再加上风一吹,花瓣翩翩地绕着你起舞,便有做新娘的感觉。

这已经是我在温哥华的第二个春天了。去年这个时候,因为新工作刚开始不久,每天疲于应付,等稍微闲下来,她居然悄没声地溜了,影子都没能留一张,恨得我直跺脚。一转眼,她又巧笑盈盈地出现在我面前了,害得我周日总在上班的路上流连忘返,周末更是一有空就开着车在西区僻静的小街上乱转,而温哥华人似乎个个都是园艺天才,每家每户的前院都可入画。

我尤其喜欢这里的杜鹃花,据说有八百多种,最早是从中国引进来的,经过这里的花农杂交后,变得几乎每一种颜色都有,不光花色纯净,而且总是青翠欲滴,鲜艳夺目。开花的时间也不一,有的甚至冬天都能开花,一到三月,就更不在话下了。差不多家家门前都有栽,大的,小的,红的,紫的,棵棵都是千姿百态,错落有致。不少人还喜欢将一种开小红花的杜鹃剪成圆球状,在早春时节绿叶子还没来得及发芽的时候就缀满了枝头,远看就是一团团火红的花球,没有一丝杂色,直教人挪不开步子。难怪有人说温哥华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了。

北京来的坤比我小好几岁,平时都是我给她讲大道理,但有时她不经意说的一些话却常常让我受触动。那天因为是周末,我们吃完午饭便一起到外面散步。人行道旁满是李子树,李子树上又开满了新娘的粉脸似的李子花。坤惊叹温哥华的早春如此美丽:“你觉不觉得这里的花开得比别的地方更好看?”我点头同意,说可能是这里的气候温和,雨水又多的缘故。

“这一趟温哥华还真没白来。”坤又说。我于是问她是怎么到温哥华来的。原来她那年研究生毕业,给分到一个研究所。她兴冲冲去报到,居然没有一个部门要她。每天帮这个倒倒茶,给那个复印几篇论文,她整一个打杂的,两三个月了,还没见上面有任何动静。她却也没特别地着急,我想天生我才必有用,我本事在这呢,总有一天会用上。果然不久就来了一个课题,活挺多,就有人看她特勤快,叫了一起干。这一干就显出她的水平来了。然后又因为她的外语不错,被派往韩国菲律宾开了两次会。再后来就越干越欢,最后被选派来温哥华,成了访问学者。

坤长得小模小样的,人本来又年轻,我把她的学者身份介绍给别人的时候,就常引来一阵惊叹。

“真是佩服你。”我由衷地说。现在的社会可以说是一个“飞速”的社会。到处都是速泡面,速溶咖啡,公司里三个月没见到成效就叫你走人。人本来就是一种没有耐心的高级动物,现代社会更把人培养得越来越没有耐心。换了是我,别说是打三个月的杂,就是两三天也得闹翻天。也许是从小到大都挺顺的缘故,所以一直到现在,还是一点委屈都受不了,结果可想而知,很多可以做好的事情都让我搞糟了。

“该忍就得忍。你看这些花儿,一冬天不都得忍着。春天一到,自然该干什么都干什么了。”坤已经很有些哲学味道了。

我伸出双手,马上就有两片花瓣轻轻飞落掌中,感觉就像静夜里有婴孩的手指轻轻划过皮肤。

真的是呢。我心想:人要是有春天一半的笃定,就什么都不用愁了。

春天又来了,真好。

二零零一年五月于温哥华

作者简介: 寄北,本名陈红韵,江西临川人。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(MD),加拿大新布朗威克大学(PhD),和多伦多大学(Post-Dr)。曾任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和部门主任。她于1981年开始写作和翻译,其散文、诗歌和短篇小说散见于国内外中英文报纸、电子杂志和数十本选集里;专辑有《你知道怎么爱吗?》等;数篇作品在北美获奖。翻译作品包括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、《中国情怀》等;2021年获法拉盛诗歌节翻译佳作奖。

50岁的“特别生日礼物”

文/李影

2010年8月的一天,在法国巴黎飞往加拿大蒙特利尔的空客上,飞机已经飞行在空中一个半小时了,安娜还沉浸在法国香榭丽舍的眷恋里。这次的欧洲之行,是她为自己精心准备的50岁生日礼物。此刻,她所环游的西欧8个国家12座城市,包括罗马大教堂、凡尔赛宫、大英博物馆、威尼斯水城,维也纳歌剧院,巴黎圣母院等,一幕幕在脑海中浮现……

机舱内传来空姐的送餐播音,打断了她的回忆。这时,一股突如其来的巨大闷压感,瞬间让她喘不过气来。恰在此时,空姐推着餐车经过她这里。由于语言的差异,人在求生之时脱口而出的是母语,安娜迅速抓住法国空姐的衣角,叫出一声:“水”。

空姐一头雾水。还没等空姐反应过来,安娜顿时昏迷过去,身体一下就顺着座椅出溜下去。

立刻,机舱内一片繁忙,空中急救迅速展开,有经验的机组立刻广播:机上是否有医生在这趟飞机上?立马就有5位从法国飞往蒙特利尔参加学术交流的医生站出来,迅速开始实施急救措施。他们把飞机上的毯子用来做担架,机组调整了头等舱座位,几个人抬着把安娜从经济舱抬到头等舱放平。

此时的安娜就像在做梦一样,她从小到大的经历就像一部放映机,依次从脑中闪过。她的灵魂,仿佛来到了天边,可又好像有只强有力的手臂把她从天边又拉回了人间。当她的灵魂从遥远的太空飘飘悠悠由远而近时,她听到有人在叫她。她慢慢地睁开眼睛,看到的是周围几个大汗淋漓的医生在异口同声地说“救过来了,救过来了”。

机组又在乘客中物色了国语翻译,便于和安娜更有效的交流。有人递过来听诊器,有人开启了硝酸甘油注射,一个不言而喻的接力赛,在悄无声息地进行着,大家全力以赴,只想让这个生命回归。此时的安娜,尽管还不知道自己能否闯过生命的难关,但这些素未谋面的天使们的大爱,让安娜感动得流出了热泪。虽然语言不通,但此时的泪水,凝聚了千言万语的感动。

这次的空中突发事件,跨越了地域、时空、种族。此时此刻的人们,一心关注的是安娜的生命迹象。善良是不分国界和地域的,人性的光芒,在狭小的空间里充分绽放。

这次“历险记”,成了安娜一生的难忘记忆。尽管当时在病危中,她无法得知这些人的名字,但那组镜头,深深镌刻进安娜的心灵深处。从此,安娜把这份“50岁的特别生日礼物”,作为永久的纪念,并激励自己:要让更多的人知道,当生命需要帮助的时候,她也会竭尽全力!

看到这里,我想读者一定会问:你是在写小说吗?或者是在写别人的故事?我要Say No,那个安娜,就是我的英文名字。之所以选择用第三人称叙述,是因为我无法以一个病危者的身份,客观描述当时的一切。而用他者的口吻,容易获得“上帝的视角”。

人的一生,有此遭遇,死里逃生,无疑会更加珍爱生命。这次跨国界、跨种族的“生命接力赛”,将使我受用终身,我会焕发所有的生命能量,把剩下来的“上帝赐予的时间”,用在造福世界、造福他人上,哪怕只是绵薄之力。

作者简介:李影,(网名:红枫叶)1998年移民加拿大,开启创业之路,曾经在加拿大阿省运营知名品牌加油站。目前居住在温哥华,担任加拿大枫之声传媒秘书长,加拿大诗韵艺术家俱乐部创始人之一。热爱朗诵,积极支持与参与社区多元文化活动。

赵钟鸣诗词三首

文/赵钟鸣

望海潮·临海寄远

沧溟沉璧,惊涛浮雪,苍然暮色交加。
帆影破空,鸥踪掠碧,夕阳碾碎残霞。
深海幻星槎。正长鲸息浪,蚌没汀沙。
数点寒鸦,飘游何处向天涯?

凝眸极望中华。看东风有信,先到谁家?
冰泮柳苏,泥融草醒,家山已绽新花。
悠思泊潮斜。念此身如寄,何日还车? 待得春来月满,重话旧窗纱。

西江月·冬至夜思亲

雪锁云城冬节,灯涵枫国羁身。
家山炊雾正氤氲,沸了汤圆几寸。

微信翻来又止,语音欲录还吞。
隔洋月色各三分,两处霜花同印。

七律·冬夜悼邻窗族兄

青衫并垄事农桑,夜牖分辉照缥缃。
五十年间星斗转,三千里外水云长。
旧窗灯影摇空寂,新冢松声咽晚凉。
最是相逢为永诀,从今怯见雁成行。

作者简介:赵钟鸣,加籍华人。祖籍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。博士。曾执教于武汉科学技术大学,教授。现就职于一家大型计算机咨询公司,任软件高级工程师。业余爱好诗歌,现为加拿大中华诗词学会理事会理事,文学作品散见于各种报刊及网络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