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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乡庐子夜 | 《围城》之后,再无文人电视剧
◆寄 北 | 真正的问题
◆张 冰 | 我将五月写成诗

《围城》之后,再无文人电视剧
文/乡庐子夜

作者简介
真名张志业,加拿大华裔学者,《文化中国学刊》总编辑,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,国际儒学联合会(北京)理事。1979至1982年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新闻学,获文学硕士学位,毕业后任职新闻单位,参与多份报刊的创办和编辑工作。1992年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(UBC)法学院任客座研究员。1994年创办以“文化中国”为名的学刊。

相隔三十年,《围城》重印出版是一九八零年,但除了海外有一股小小的翻译出版热潮外,整个八十年代在中国大陆影响不大。后来引起注意并在民间广泛的读者群掀起热潮,是在九十年代初。促成这个热潮的突然出现,一个很重要的推动因素就是电视剧《围城》的拍摄和播出。现在回过头去看,假如不是这个电视剧,小说《围城》不会在那个短时期内有规模性的效应。关于这部电视剧,可以有两个方面的观察,一是围绕电视剧拍摄所形成的一个文人事件,即文人电视剧的尝试和成功,这是中国文学和艺术史上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件;二是电视剧播出对《围城》主题的强化和诠释,使小说原著在广泛读者群引起重视和兴趣。
在电视剧之前,小说《围城》在社会面上影响并不大,起码对导演黄蜀芹,以及剧组的主要演员来说,此前并没有读过小说,许多人都从书名上以为这是一部有关战争题材的作品。对于一般的编剧、导演和演员来说,小说《围城》并不是特别适合拍摄成影视剧的,因为没有明显的故事悬念和冲突,也没有能够足以打动人心的人物命运的悲欢离合,更没有任何衬托时代背景的大场面和小场合。影视剧主要以视觉形象作为艺术表现方法,但作为讽剌性的《围城》,里面的人物和故事并不是以可视的事件和故事展示的,更多是以口头语言和即兴幽默进行表现。这样的作品本来就比较适合诸如话剧一类的语言艺术作为表现方法,因此,甚至连小说原著作者钱钟书对用电视剧拍摄《围城》,从一开始就不感兴趣和不抱希望,而且事先就声明,小说是一个创作,电视剧也是一个创作,提前与电视剧撇清关系。拍摄过程中,剧组几次就剧情请教钱钟书,这位老先生都是不情不愿甚至不耐烦的。这里面原因很多,但基本原因就是对《围城》是否适合搬上荧屏存在疑虑,弄不好就会变成一部耍嘴皮子的荧屏版话剧。
而最终电视剧《围城》取得成功,确实是出乎许多人意料之外的,不但创下了可观的收视率,而且为小说原著拓展了纵深的读者群,从文化学界直到市井百姓都读《围城》,同时创造了巨大的作品的周边效应,诸如方鸿渐克莱登大学文凭、四喜丸子曹元朗式的宝贝、褚慎明和董钭川式的遗老遗少、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等形象,都成为耳熟能详的观察社会现象的经典隐喻或指代。而最大的看点是,电视剧来之于小说,又还之于小说,小说中原本的人物还是相当抽象和语言化的,但电视剧把原著中一些主要人物都赋予了有血有肉的具体形象。许多人都有一个共识,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就是真实的方鸿渐,英达饰演的赵辛楣就是真实的赵辛楣,英若诚饰演的高松年就是真实的高松年,沙叶新饰演的曹元朗更是令人叫绝的四喜丸子;即使那些临时过场的人物,也是一个像一个,吉米张就是吉米张,小寡妇就是小寡妇,妓女就是妓女,几乎从主要人物到次要人物,他们的外在形貌和性格特点,都通过电视剧进行了塑造并完成,而且在观众的认知中基本就是如此定型了。可以说,这种对人物内质和外形的把握,以及相应的演员配置,在影视剧中几乎从未有过如此的完美和适切,起码,如果以后有人再想重拍《围城》,就很难从观众的心理上企图超越了,即使再优秀的演员,也会让观众拒绝对人物形象的改变认同。

从原本的意义看,电视剧《围城》一方面固然是面向影视的票房和收视率,但另一方面,这个剧也确实是一些文人雅士自己过瘾地“玩”了一把艺术。从没看过原著《围城》的导演,一看小说就被打动了,好像有了发现,决定在这部没有具体情节的作品上好好玩一把。她除了大胆启用一批年轻演员外,也让一些负有盛名的老戏精都纷纷在电视剧里客串,这就让人耳目一新。英若城饰演高松年和英达饰演的赵辛楣,这父子俩算是玩得很尽兴的,但最让人感到好笑的是,是著名导演吴贻弓一家三人上场,他演方鸿渐挂名岳父周经理,老婆张文蓉饰演岳母,儿子吴天戈则跑到方的老家饰演方的一个兄弟。在一般情况下,所有的导演拍戏时间长了,手都会发痒,要自己出镜演个人物过瘾,而印象中吴贻弓很少有这种冲动,好像此前也并没有出过镜,所以他挤进剧里亮相,算是一个新闻。应该是小说本身的精彩和当时文艺界的气氛,让他忍耐不住要玩一把的。周经理应该是无锡那个地方的人,打铁,磨豆腐,抬轿子,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最出名,钱钟书讥为“铁的硬,豆腐的淡而无味,轿子的容量狭小,还加上泥土气,这算他们的民风。就是发财做官的人,也欠大方”,从这个背景下塑造周经理,吴贻弓演得维妙维肖,既精于计算,又怕老婆,又要在方鸿渐面前充好人,时常有一惊一乍的神态,观众看他的表演,想到这就是平常不出镜的吴贻弓,都能会心一笑而倍加欣赏。据说,后来陈道明因此而一直以“老丈人”戏称吴贻弓。他们这些人通过拍戏玩一把,知道内情的观众也跟着开心一番,都可以成为文坛佳话。
“文人电视剧”从学术上讲不是一个严谨的概念,就电视剧《围城》而言,不过是一个有特点的艺术个案,但更主要的,这其实就是一个文人事件。这些文人兴至即来玩一把,而所玩的恰恰就是文化名人的文化名著,《围城》当然成了一部难得的文人电视剧。电视连续剧在中国大陆出现较晚,当然此前没见过什么文人电视剧,而《围城》以后,社会背景和文艺氛围巨变,事实上也没有再出现类似的文人事件和文人电视剧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电视剧《围城》在文化和历史上的意义不应低估。
这种文人现象在中国好像是有一定传统的。笔者写重读《围城》系列过程中,朋友向自己转了一个信息,说近读杨绛传颇有意思,方知钱钟书的《围城》是受夫人杨绛的剧本启发而作的。孤岛期间,滞留上海的一些知识分子想做点事情,李健吾、柯灵、黄佐临等便办起了剧团,可没有好本子,于是找杨绛编几个。杨绛是个什么都想一试的人,满口答应,看看易卜生,念念曹禺,便动手将身边的家长里短,琐琐碎碎,拿捏成了几出生活戏剧,经黄佐临精心排练后上演,立即轰动上海滩。杨绛当时还只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小学校长,里里外外琐事不断,然只要动手写作,满肚子的故事,满脑子的细节,一起涌上笔端……就这么杨绛成了“著名编剧”,让她的老同学李健吾羡慕不已。杨绛所写的剧中人物个个生动真切,其生活中的原型也都是钱钟书所熟知的人,结果故而也激起他的念头,写部长篇,再现这些个性格各异的各种人物,于是教书之余,每天五百字的灯下描摹,两年之后,《围城》出版了。杨绛一看,书中的人物,她个个知道谁谁是谁,特别是钱钟书的笔端描写的人物心理活动,尤为幽默生动,杨绛和钱钟书两人一面看一面哈哈大笑。

所谓“一些知识分子想做点事情”,以及所谓杨绛“什么都想一试”,用俗话就是“什么都想一玩”。Play者,“玩”也。这在中国文人中是一个很可爱的现象,同时也浮现了这些文人在特定时空背景下的意境和心志。民国时期,不但文学艺术界人士,几乎整个中国的知识分子的群体,都有着杨绛那种“什么都想一试”的心态,出报纸,办刊物,演文明戏,让民众在漫漫长夜的黑暗里始终没丧失信心。“什么都想一玩”当然需要一定时空背景支撑的,后来就很少见了。八十年代,在国内和朋友办了几份杂志,有时见面就会互相问“下一次玩一本厚的还是薄的?”把工作和创意视为“玩”,这种心态还是不错的。当中断几十年后,一批文人把《围城》玩了一把,并把它搬上荧屏,形成了一部文人电视剧,更让人见识了这种“试一把”“玩一把”的心境和心态。导演黄蜀芹在骨折休养一百天后,由丈夫郑长符推着轮椅上片场,坐在轮椅上指挥拍戏,自称是“最惬意的导演”,这就是“玩一把”的境界了。
八十年代的文艺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,作品多,创意也多。在一个蠢蠢欲动让人“什么都想一试”的年代,文人心情好,心境随之也高,这就是文人电视剧得以产生的氛围。围绕电视剧《围城》,观众看的是热闹,但就策划者来说,他们自己玩了一把文人的事,也是很过瘾的。而且这种玩,是可以玩出大事的,例如,方鸿渐就玩出了名演员的陈道明。八十年代陈道明还不怎么出名,拍了一个皇帝,但皇帝远不如后来方鸿渐那么深入人心。他真正为世人所熟悉,就是电视剧《围城》。黄蜀芹挑选的演员,几乎都是胜任角色的,但陈道明不但恰到好处地演绎了方鸿渐,而且基本融入了这个角色的所有形上和形下的特点。笔者经常有一个思考:现在我们甚至很难分清楚,究竟是陈道明演出了方鸿渐,还是方鸿渐演出了陈道明。因为陈道明虽然演技娴熟和高超,但有一个最大的问题,就是他在扮演角色中,经常会泄露“陈道明”的本色。许多时候,我们看陈道明的影视作品,有时从他一个动作或一个口气,立即有一种“这是陈道明”的感觉。例如他时常会表现一个“无奈的叹气”或“无奈的摇头”动作,在不同的作品里都会相似地出现,成为标志性的肢体语言,这就会使角色的真实性有所削弱。但是,偏偏在《围城》中,没有任何做作,没有任何己身的渗入,“陈道明”变成完全和真实的“方鸿渐”,或者说,“陈道明”和“方鸿渐”完全融为一体。电视剧《围城》之后,当我们看“方鸿渐”时,会自然地联想到“陈道明”,而看到真实的陈道明,也会自然地联想到“方鸿渐”。这无论如何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,这和从皇帝身上看到“陈道明”是完全不同的感受。也许,陈道明的清高和自谨,浊流之中对清流的向往,甚至有些恃才傲物,在性格上与方鸿渐有相似之处,所以很容易融为一体。这种事情和效应,只能是可遇不可求的,所以自己一直以为,有陈道明出演方鸿渐,是方鸿渐的福气,但有方鸿渐这样一个角色等着人去表演,这又何尝不是陈道明的福气?电视剧《围城》建立了不少功德,这应该算一个。
把小说的《围城》搬上电视剧,其实不是说玩就可玩的,其中一个很大的挑战就是,作为以视觉艺术为主的影视,如何克服小说不是以故事而是以议论为主的方法,就是检验编剧和导演的改编能力。《围城》的最大特点是讽剌和幽默,许多表达都是无法通过演员的肢体形象表达出来,如果走捷径的话,就是通过大量的旁白进行诠释。这样不但无法适应或满足电视观众的欣赏要求,而且也无法达致创作人员想把《围城》拍成一部文人电视剧的初衷。因此,在编剧对小说的选材上,导演对场景的设置中,以及演员本身的体验和发挥,把钱钟书对人生、生活、周围的人和事观察,具有独特意义的情节挑选出来进行强化和渲染,既保持了讽剌和幽默的特点,同时又坚守了影视剧作为视觉艺术最重要的原则。结果,这部电视剧并没有大量采用旁白,每集大概只出现两至三次旁白,都是在需要画龙点睛的时候出现。

要玩大家一起玩,黄蜀芹对这一点把握的相当到位,她所选择的演员都是围绕三十年代人物所需要的格调和特质,并且促使演员融入到幽默、机智和学问中,几乎每个演员都能透出与角色相配的气质。剧里几个戏份较多的角色,如陈道明饰演方鸿渐、英达饰演赵辛楣,李媛媛饰苏文纨,吕丽萍饰演孙小姐等,都很成功地透过肢体、脸部、表情和简略的台词表现得非常成功。在《围城》这样一部以议论为特色的小说,出现在电视剧里竟然从头到尾没有长篇大论,这也是罕见的。即使那些一闪而过场的演员,好像为了珍惜难得的出场机会,也玩得出奇的认真。剧作家沙叶新当时已经贵为上海人民艺术剧院的院长,但当黄蜀芹邀请他玩一下四喜丸子曹元朗时,虽然只出场两次,却非常认真,演得维妙维肖,像小说里描写曹元朗的“诗人听了,欢喜得圆如太极的肥脸上泛出黄油”,以及“曹元朗脸上一圈圈的笑痕,像投了石子的水面”这样莫可名状的传神,沙叶新硬是演了出来。他玩得过瘾,所以后有传闻,他很开心地说导演让他演四喜丸子,是让苏小姐这朵鲜花插在他的牛粪上,并连连称好。另外一个扮演方鸿渐去相亲的那位洋行买办张吉民的是杨仲文,不是演员出身,而是上海电影制片厂的特技摄影师,从小就在电影厂玩,那时只要黄佐临导戏,总去跟现场,一本簿子一支笔,得到多少真传。而黄佐临正是黄蜀芹的父亲,于是杨仲文有样学样,就简单一场戏,不但仔细读《围城》全本,而且写了一份人物张吉民“角色自传”给了黄蜀芹,认真到这地步,这种“玩”也就很有功夫了。
从编剧、导演到演员认真地玩一把,支撑了《围城》这部文人电视剧的成功。剧里唯一的败笔,应该是唐晓芙角色的塑造。担任这个角色的史兰芽,无论是形象还是气质上,都很难与唐小姐相配。当然瑕不掩瑜,毕竟影视剧都是遗憾的艺术。把《围城》这样一部没有剧情冲突的纯文人作品,能成功改编成电视剧,不但是影视艺术的巨大成功,而且创造了一种文人艺术、文人电视剧的模式。中国文人不傻,要玩能玩出许多名堂。三十多年前文人能这样玩一把,着实是让今人相当羡慕的。环顾周围和天下,这种文人电视剧乃至文人艺术,现在都是很难复制了。主要原因是时空已经发生巨变,当年文人随心所欲地玩一把的氛围和心态已不复存在。现在空气变了,人心变了,影视剧追求的是收视率和票房价值,再加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随遇而安,直至自我得意的风向和投机选择,文人电视剧又如何能抵御帝皇、后宫题材?又如何能走出种种看不见的潜规则?《围城》之后,再无文人电视剧,起码在目前看来就是如此。

真正的问题
文/寄 北

作者简介
本名陈红韵,江西临川人。毕业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(MD),加拿大新布朗威克大学(PhD),和多伦多大学(Post-Dr)。曾任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和部门主任。她于1981年开始写作和翻译,其散文、诗歌、和短篇小说散见于国内外中英文报纸、电子杂志、和数十本选集里;专辑有《你知道怎么爱吗?》等;数篇作品在北美获奖。翻译作品包括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》、《中国情怀》等;2021年获法拉盛诗歌节翻译佳作奖。
写南京大屠杀的著名作家张纯如自杀了,年仅36。很多有名无名的,年青的年老的,也都自杀了。
为什么要去死?在电影《The Hours》里,Virginia Wolf的丈夫Leonard也一再问。
“死是生的反衬。有了死,活着的人才会更好地活着。”
重看《The Hours》,更觉这部电影的深度。三个女人,从二十世纪初进化到二十世纪末,一个选择了死,一个选择了逃,一个选择了活。都有爱,都有家,但爱是不够的,家也是不够的,甚至工作、事业、名声,都是不够的。盛宴过后必有凄凉,高潮过后必有空虚。然而死从来都不是问题。
对尼采有过深刻影响的德国哲学家Schopenhauer很早就说过,“当对生的恐惧超过了对死的恐惧,人马上就会结束他自己的生命。”活着,才是真正的问题。

一个人,如果好好活,差不多会活到八十岁,也就是将近三万个日子,也就是说他/她将不得不在三万个日子里,面对日复一日的重复,单调,厌倦,审美或非审美的疲劳。虽然经常有人提醒死亡,制造惊喜,日子还是很难两样。
Clarissa选择了活,选择了走自己的路。她有自己喜爱的工作,她和她的同性爱人组成了家,甚至由体外授精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。她也爱她的青梅竹马的恋人Richard。他得艾滋病以后她还一直忠心耿耿地爱着、护着他。终日忙碌的她喜欢花,喜欢办晚会,爱别人,也爱自己。但是Richard还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她的生活,甚至她本人,其实也无非就是一些琐琐碎碎。她万分沮丧却又不能不承认他是对的,生命就是一堆琐碎。
难怪有少年危机,中年危机,老年危机,难怪有二恋,三恋,四恋,难怪法裔阿尔及利亚作家Camus会把人的命运跟Sisyphus的比。
Sisyphus被罚在地府里永无休止地推一块巨石。当他费尽力气将巨石推上山顶的时候,它就自动滚回山下。这样一来Sisyphus又得把它推回去,永远也别想停下来。为什么他会遭受这样的惩罚?原因并不清楚。据Camus所查,其中一说是他把死神绑起来了,结果冥王受不了地府的荒芜寂静,让战神去把死神救了出来。当Sisyphus临死时,他想试探一下太太爱不爱他,就命令她在他死后将他弃之于一个广场中央。结果她真的这样做了。他在地府醒来,实在气不过,遂恳请冥王让他回阳间好好教训她一顿。冥王点了头,叫他去去就回。结果他一回到世上,天天享受着阳光和海,就再也不想回到那黑不见底的冥地了。无论冥王怎样威胁利诱,他都充耳不闻,天天在阳光的闪烁和地球的微笑里流连。这样又过了好多年,冥王再也忍不住,叫了战神去一把抓了他回来,那块巨石早早地放好了等着他。于是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,推,推,推,推,徒劳无益地,永无休止地推。
人也是这样,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地上学,上班,干活,最后老死。无论拥有多少亲情,财富,名声,走的时候一根草都别想带走。这是一个荒谬的世界。
但即便如此,一生都因肺结核而受死神威胁的Camus还是说,Sisyphus可以是幸福的,因为下山的时候,他可以对自己说,“推就推,没什么了不起,至少我可以轻轻松松地走下山。”有太阳就会有阴影,有黑夜就有白昼,有生命就有死亡。Camus说,承认了这点,他就可以是自己的主人,他就可以幸福。
Clarissa也是有过幸福的。十八岁那年,在海边,早上,她刚刚从睡梦中美丽地醒来,突然觉得什么都有可能,幸福刚刚开了个头,当然还会有更多。“我那时不知道,那不是幸福的开头,那就是幸福。”
我们是可以有幸福的,如果我们留心的话,如果我们不总是把幸福当作Business来经营的话。
一次,我和一位诗人走在路上,一连看到三次“幸福”:幸福驾驶学校,幸福蔬菜店,幸福旅行公司,我们都笑了。良久,他意味深长地说,“生活如此琐碎,哪来那么多的幸福?越求越得不到。事实是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幸福生活。如果真有人达到一种境界叫幸福,那他还怎么往前走?幸福只不过是一个幻影,一个抽象的湿梦。最接近的只能是:你正在做一件真正值得你去做的事情的时候(这件事绝对值得你的血,你的汗,你的泪,你的时间),突然有了某个瞬间,你感到了升华,你感到了神圣,你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。”

夏天的时候,我们和两个小孩一起去爬了Blacktusk(在从温哥华去威士勒的路上)。这座山海拔有两千三百多米高。在林子里开一个小时后,我们又花了两小时爬上了一座陡峭的雪山。墨黑的象牙山这时突然变得近在咫尺,两个孩子兴奋得在雪地里打滚。真正往上走了,才知道远不是那么简单。脚下是松软的火山石,每一步都不容易。总算快到顶了,却再无路可走,一座峭壁直指蓝天。我们于是放下了所有的行李,双手抓牢两边的石块慢慢往上攀登。终于,阳光齐唰唰地倾巢而来,象牙山顶被我们踩在了脚下。
放眼远望的那一刻没有一个人说话。我们就好像是Wordsworth在天空里游荡的云,被眼下的美景镇住了。第一次注意到远处白雪皑皑的山峰竟像乐谱一样起伏有序,隐约在演奏交响乐呢。而听说过无数次的Garibaldi湖就静静地躺在南边山脚下,处子似地泛着蓝荧荧的光。不远处还有两架黄色的直升机,飞得比我们还低。山下有人举起了相机,把我们和象牙山摄在了一起。
忽然就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,像一朵含苞的花,欲放未放,然后被风突如其来送来的暖阳一下子催开了:多少年,到处流浪,到处看山,总是旁观者,总是过路人。今天,就在今天,我成了山,我成了风景,我成了自己。那一刻,我是幸福的。
罗马的Pliny甚至说,死亡是上帝给人最好的礼物。真是任何事都可以一分为二。有了死,才有生;有了死,活着的人才会更好地活出色彩,活出滋味来。生命是琐碎的,但怎么看,怎么活永远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。死不难,活着也可以不错。

我将五月写成诗
文/张 冰

作者简介
成长于湖湘读书人家,多年前移居加拿大。兴趣爱好广泛,既能安静享受独处的时光,又喜爱一次次的热闹朋聚。年少时沉迷于数理,年长后更愿意了解历史、人文,近年来对中国古诗词兴趣渐浓。各类文章、诗词见诸于国内外报纸、杂志、书籍和网刊。现定居加拿大温哥华。
我将五月写成诗,
毕竟花已成海,游人如织,
人们在肆意称赞。
我孑然孤立在拥挤的人群,
看花瓣缤纷,回忆它青春的
面容
记录一场盛大的诀别,
目击一场明艳的生死。
恍若隔世。
我愿意将我的灵魂附于落英,
去追逐风的自由、雨的清新。
用意守千年的句子,
写下那年偶遇,你我相识。
落樱已成往事,
在你曾经走过的街。
我掌心,
有你写下的字。
我将五月写成诗,
祭奠随风的落红,
祭奠那些日子,
祭奠所有的一往情深。
(PS:文中图片由“高度”专业美编Tiffany 老师提供支持,特此鸣谢!
本期内容同步刊登于2025年2月28日加拿大《高度》周刊《菲莎文萃》专版)
